贵安新区2017年“月亮湖杯”中华诗词大赛征稿启事
2017-06-10 07:10:42 | 作者单位: 贵州省诗词楹联学会 贵州贵安新区社会事务管理局 | 阅读:次
贵州省诗词楹联学会 贵州贵安新区管理委员会社会事务管理局
贵安新区2017年诗词大赛征稿启事
为进一步加大新区对外宣传力度,讴歌贵安之美,展现贵安新貌,以文化的力量推动贵安文明建设,绘就“美丽贵安”新画卷,深入挖掘诗词文化人才,丰富和活跃群众业余文化生活,贵州省诗词楹联学会、贵安新区社会事务管理局联合举办贵安新区2017年诗词大赛活动,现诚邀全国范围内所有诗词文化爱好者前来投稿。为确保活动取得圆满成功,特发布征稿启事:
一、活动名称
贵安新区2017年“月亮湖杯”中华诗词大赛
二、组织机构
主办单位:贵州省诗词楹联学会 贵安新区社会事务管理局
三、征集作品及要求
(一)作品以贵安新区月亮湖、云漫湖、车田景区、星月湖、樱花园、高峰山、六月六、平寨等景点为主,讴歌贵安秀丽风光、人文情怀、历史风情、城市新貌,以及贵安人敢闯、敢试、敢为人先的精神等为题材。内容健康、紧扣主题、积极向上、具有时代感。为方便作者了解贵安新区建设情况,请登录贵安新区官方网站http://www.gaxq.gov.cn/。
(二)体裁方面仅限于格律诗、词(排律不超过24行,每人限一首,且未公开发表过),作品须符合诗词格律,用新声韵者应注明。
(三)来稿一律电子档发送至邮箱,来稿写明真实姓名、详细地址、联系电话、邮编。
(四)征集作品时间为:2017年6月10日至7月10日。
(五)征集范围:国内诗词爱好者均可投稿。
(六)征集作品评选办法:由活动主办方组织贵州省诗词楹联学会组成评审小组采用无记名方式进行评审。评审时间为2017年7月10日至7月30日。
(七)本次征集到的诗词作品一律不退稿,投稿作品的所有权归属主办方。作者投稿即意味着同意主办方有展览、展示、出版、宣传等权利。
(八)严禁抄袭,文责自负,若征集到的作品有抄袭行为的,一经发现立即取消参评资格,已获奖的,追回奖品及证书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九)所有邀请和征集的作品不收取任何费用。
四、奖励设置
一等奖3名,每名奖金3000元,赠作品集一本;
二等奖5名,每名奖金1000元,赠作品集一本;
三等奖10名,每名奖金500元,赠作品集一本;
优秀奖15名,每名100元,赠作品集一本;
入选作品若干名赠作品集一本并作为加入贵州省诗词楹联协会会员的条件之一。
五、作品收集联系人
负 责 人:王晨曦 联系电话:18985559581
作品收集:黄青云 联系电话:15985001007
联系邮箱:419694562@qq.com
贵州省诗词楹联学会 贵州贵安新区社会事务管理局
2017年6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