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天匠福杯”学生诗词大赛 征 稿 启 事
2022-04-08 08:09:14 | 作者:贵州诗联 | 阅读:次
贵州省“天匠福杯”学生诗词大赛
征 稿 启 事
“文化是一个国家、一个民族的灵魂。文化兴国运兴,文化强民族强。”习近平总书记的话,点明了弘扬优秀中华文化在当今时代的重要作用。为弘扬中华传统诗词文化,不断推进诗词进校园活动,贵州省诗词楹联学会、贵州省青年文化学会决定在全省大、中、小学举办贵州省“天匠福杯”学生诗词大赛。相关事宜如下:
一、活动主旨
为了弘扬中华民族的优秀传统文化,感受传统文化的博大精深,体味传统文化丰富的人文内涵,全面提高学生的语文素养,陶冶情操,培育青少年的民族精神。
二、活动原则
在不影响学校正常教育教学活动、不增加教师额外负担的前提下,本着基础性、趣味性、参与性、自主性的原则,由各学校组织或学生个人参加竞赛活动,让学生在活动中积累古诗语言、提高审美情趣、陶冶道德情操。
三、组织机构
1、独家冠名单位:
贵州省怀江集团天匠福酒业有限公司
2、指导单位:
贵州省文学艺术界联合会
贵州省青年文化学会
贵州省妇女儿童活动中心
3、主办单位:
贵州省诗词楹联学会
4、协办单位:
贵州省家庭教育指导师联合会
四、参赛人员
贵州省各大学(含职业院校)、中学(含职业中学)、小学在校学生(含在贵州就读的外省学生)。
五、征稿时间
从 2022 年 4 月 8 日 至 2022 年 5 月31 日 24 时止。
六、征稿要求:
1、作品主题自选,题目自拟。
2、作品主题突出,特色鲜明,立意新颖,积极向上,小学生作品要体现童趣、童真、童意。3、参赛作品仅限格律诗、词(谢绝古风等)。为了推广教育部颁发的《中华通韵》,参赛诗词全部采用《中华通韵》。同时,词类作品需注明词谱及出处(包括注明采用的是何人词调、正格或别格),凡未标注清楚的一律不参评,用典、集句请注明出处。
4、每位参赛者限投诗词 1 首(阙),不得重复投稿。凡是重复投稿或超出规定数目的作品,一律不参评。
5、投稿作品须署真实姓名和详细通信地址及电话号码,以便联系。未注明联系地址的,一律不参评。谢绝笔名、网名参赛,以免引起著作权纠纷。
6、投稿一律采用电子版投稿方式(不得加密投稿)。
投稿邮箱:3482305104@qq.com。
7、评委和参与评审工作人员的子女不得参赛。一经发现,立即取消参赛资格。
8、作品必须为原创,不得剽窃,剽窃者将反馈给所在学校,文责自负。
9、对于中学学生及小学学生,凡是有辅导老师指导参赛的作品,需注明辅导老师姓名。没有注明辅导老师的,视为独立创作的作品。
七、奖项设置
大赛分三个组进行评审:
1、大学生组:
一等奖 1 名,奖励人民币 1000 元;
二等奖 2 名,各奖励人民币 800 元;
三等奖 3 名,各奖励人民币 600 元;
优秀奖 20 名,各奖励人民币 200 元;
入围作品 50 名,获赠大赛作品集 1 册。
2、中学生组:
一等奖 1 名,奖励人民币 1000 元;
二等奖 2 名,各奖励人民币 800 元;
三等奖 3 名,各奖励人民币 600 元;
优秀奖 20 名,各奖励人民币 200 元;
入围作品 50 名,获赠大赛作品集 1 册。
3、小学生组:
一等奖 1 名,奖励人民币 1000 元;
二等奖 2 名,各奖励人民币 800 元;
三等奖 3 名,各奖励人民币 600 元;
优秀奖 20 名,各奖励人民币 200 元;
入围作品 50 名,获赠大赛作品集 1 册。
5、为了鼓励辅导老师的悉心指导,对于中学组、小学组获得一、二、三等奖的诗词作品,给予辅导老师奖励人民币 500 元,多个学生获奖的,不重复获取奖金,只颁发获奖证书。
6、对以上获奖者均颁发获奖证书及大赛获奖作品集一册。获奖名单和作品将在《贵州诗联》纸刊、《贵州诗联微刊》、《贵州诗联》官网、“新轻流”微信公众号等媒体公布。
7、是否举办大赛颁奖仪式,将视疫情而定。
八、投稿方式:
1、投稿一律采用电子版投稿方式(不得加密投稿)。
投稿邮箱:3482305104@qq.com。
2、投稿时需注明参加大学组、中学组及小学组。鼓励学校组织集体发稿,由学校集中收集稿件并发送到参赛邮箱。
九、其他事项
1、凡参赛作品,主办方有使用权,作者享有署名权。
2、凡参赛者均视为遵守本大赛规则。
3、大赛组委会拥有本次活动规则的最终解释权。
贵州省“天匠福杯”学生诗词大赛组委会
2022 年 4 月 1日